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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风险告知书

时间:2013-12-12 16:23:10 来源:徐凯律师


 
尊敬的委托人:
 江苏义缘律师事务所 (以下称“我们”)在与您/您单位(以下称“委托人”)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之前,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,提高对律师服务的认识,根据律师法及其相关规定,特向你告知您委托法律事项可能存在如下风险:
     一、诉讼/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
   我们代您提出权利主张,均是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事实作出,故您必须保证您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所陈述内容真实可靠。否则,我们代为主张的诉讼/仲裁请求可能会不完全恰当,不恰当请求的法律后果将由您承担。
律师是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的权利、方式为您提供法律服务,律师不能保证律师对某一行为、事实、法律判断为法院 、仲裁或其他机构支持或完全支持。
    二、费用的风险
    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,包括但不限于诉讼、仲裁、公告、勘验、鉴定、邮寄、复印等,均需向相关单位缴纳费用;若您不缴、迟缴费用,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。
    您所向我们缴纳的律师费,均是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收取或是我们与您协商确定,无论案件结果如何,我们是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律师费的;一般情况下您所缴纳的律师费也不能转嫁给对方当事人。
    三、证据的风险
    您的任何权利主张,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据证实;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,您可能面临败诉的后果。所有证据,均应在法院/仲裁机关出具的《举证通知书》规定时间和要求内出具。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,您可能面临证据不被采纳、不被认定的风险。另外,您所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原始的,一般情况下复印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。提供证人证言的,一般情况下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,否则可能会导致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的后果。
您可以要求我们办理调查取证事务,但您应提供证据线索和提供取证条件,有些证据我们只能在他人或有关机构同意的情形下取证,因此我们不承担取证不能的责任。
我们也可以根据你们的要求,申请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,但是否受理以及相关单位调查的结果,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。 
    四、判决结果的风险
    我们承诺我们会尽心尽责地履行代理人职责,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;但基于众多不确定原因,我们不承诺案件结果,我们也不承诺判决结果一定遂您所愿。
    五、执行的风险
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,可能需要公告送达,可能会使案件审理时间拖长,可能导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后果;同样,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无足够执行的财产,也将导致无财产执行或不足执行的风险。
六、律师拒绝服务的风险
律师接受委托后,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,不得无故拒绝辩护或代理。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:(一)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;(二)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;(三) 委托人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的;(四)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,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,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、不合理的困难的;(五)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、关联性与合法性,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;(六)其他合法的缘由。
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,我们将依法尽心尽责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,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、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,办理委托事项。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,保守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隐私。
 
 
委托人签字确认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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