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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缘律所组织全体律师学习“九条禁令”

时间:2021-09-06 17:29:55 来源:

      2021年9月3日下午,在我所会议室,召开“九条禁令”学习会议。

陈春和主任主持会议,并带领全所律师共同学习泗阳县司法局、泗阳县律师协会2021年8月23日共同发布的《泗阳县规范律师执业行为“九条禁令”》。
九条禁令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》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法行为处罚办法》《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(试行)》《泗阳县律师协会章程》等,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的
九条禁令内容如下:

一、严禁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,或代理由本所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代理人的案件;

二、严禁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,或不按规定收取费用、出具律师服务专用财务票据;

三、严禁私自接受委托、收取费用,及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;

四、严禁以误导、利诱、不实宣传,或诋毁其他律师、律师事务所声誉,或以支付介绍费、给予回扣、许诺提供利益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;

五、严禁接受委托后,无正当理由,不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;

六、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,或接受指派后,拖延、懈怠履行,或擅自将法律援助案件转交其他人员办理;

七、严禁违反规定会见法官、检察官、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,及向上述人员行贿、介绍贿赂、许诺提供利益,或者指使、诱导当事人行贿;

八、严禁采取歪曲事实、伪造证据等方式影响案件办理,或威胁、诱导委托人、证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诉讼活动中提供伪证和虚假证据;

九、严禁发表、散布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或歪曲事实的“法律意见”,或者煽动、教唆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解决争议。

陈春和主任要求大家以后一定严格落实、执行到位,希望大家在接待当事人时能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维权,为共同构建法治泗阳努力。参会律师表示,“九条禁令”有利于净化执业环境,提升职业素养,会后大家一定严格执行,维护良好的司法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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